1、壓力校驗儀貫徹“專人負責、預防為主、經常保養,及時檢修”的原則。便攜式壓力校驗儀的維護、保養、調試、小修是實驗員的職責。 2、常規保養:是指按便攜式壓力校驗儀的操作與管理規程所進行的例行保養。主要項目包括對儀器的外部清潔、潤滑、緊固和外觀檢查等。 3、一級保養:此項目是由設備的外部進入到設備的內部(全局性的清潔、潤滑和緊固),它主要包括對一般性可解體(如拆外殼)保養的臺式壓力校驗儀作局部解體檢查和調整,對整個臺式壓力校驗儀的通電試運行或驅潮等內容。 4、二級保養:此項目主要是指對便攜式壓力校驗儀的內部保養,它主要包括對一般性可解體的儀器的主要部件所要進行的解體或不解體檢查、調整,更換易損零部件,同時,還包括對成套壓力校驗儀中所有配套元器件的重新清點組合,更換其中的易損零部件。另外,還包括對各類使用時間較長(三年以上)的便攜式壓力校驗儀進行精度檢查、校正和定標等工作。使臺式壓力校驗儀經常處于整潔、潤滑、安全和可用的技術狀態。 5、在不影響工作前的提下,必須定期對自己所管理的便攜式壓力校驗儀進行保養維護。除日常保養外,每月應進行一次對主要儀器的一級保養(www.wuxijfd.com)。 對清潔度和溫、濕度要求較嚴的儀器(含殊藥品、動植物標本等),除日常保養外,應經常檢查這些設備使用和存放環境的狀況。防塵、調溫、去濕、防腐蝕、防蟲、防震等。每學年結束前,結合對臺式壓力校驗儀的盤查工作,分重點地對各類儀器、材料進行一次一級或保養。 便攜式壓力校驗儀修理范圍和技術要求: 1.壓力校驗儀的修理是指修復由于正常或不常因素(如使用、保養不善的人為因素等)引起損壞的儀器設備,使之恢復(基本恢復)到原來的技術狀態。 2.修理工作原則上由實驗員承擔,但由于各人的維修技術能力不同,因此凡需要拆卸、換件或大修理的便攜式壓力校驗儀,必需報請物資科批準。 3.凡發現便攜式壓力校驗儀出現不屬于保養范圍之內的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報請實驗室負責人或物資科,經審核確定故障程度和修理人員后,由修理人填寫《儀器修理工卡》之后,方可進行修理工作。修理工作結束后,報告實驗室負責人或物資科,經有關使用人員驗收簽字后,修理工作結束,壓力校驗儀投入使用。 金湖銘宇自控設備有限公司憑發展無止境,創新無止境、全體員工深悟此理,決心用誠實勤奮的工作敘述“用人品鑄產品、以質量謀生存、依科技育新品、靠信譽求發展”的企業宗旨。 |